TOWIA於本月19日,受邀參與吳欣盈立委主持之 「投資永續台灣-綠色金融新藍圖」公聽會,TOWIA於會中傳遞離岸風電相關之綠色金融建議

TOWIA表示,由金管會發布的「綠色金融行動方案3.0」即指出金融市場為推動淨零減碳的關鍵助力,就產業角度協會亦支持淨零轉型下,為提高再生能源佔比,應善用綠色金融工具促進國內綠能產業發展,TOWIA於會中提出以下四點建言:
第一、
支持將售電收入證券化:隨國內再生能源電廠陸續商轉,應將售電收入成為資產證券化,「證券化」可導引更多資金投入國內綠色資產。
第二、
贊成建立基金型REITs,建議盡速完成基金型REIT修法審議並放寬不動產定義:支持建立基金型REITs應盡速相關修法審議並放寬不動產定義,使其涵蓋基礎建設(包含能源基礎建設如光電及風電),此將使我國資本市場更完備,並可以更有效率的運用各類資本於政府支持的綠能建設。
第三、
為利國內保險業者將資金運用於國內投資,針對PE FUND提出三點建議,以解決RBC居高不下而形成之投資障礙:

  1. 依照不同的PE Fund投資標的,設定合理之RBC: 較低風險的投資標的應該適用較低的RBC,而非以資產類別及PE Fund作為RBC認定的標準。如公共建設PE fund,由於其投資標的為公共建設,風險相較於其他資產類別較低,不應該皆適用同一種RBC
  2. 鼓勵跨部會討論: 由國發會(PE Fund主管機構)和金管會(保險公司主觀機構)跨部會討論,設定合理之RBC,以達成政府鼓勵資本投入國內公共建設目的。
  3. 參考過去5+2產業創新計劃之RBC設定,設定合理之投資架構,建立友善投資環境,國內資本及會做出相對應的配置。
第四、建議將基礎設施(如綠能)納入基金型REITs並設定合理PE Fund風險係數:由專業資產管理者做為決策者,對資產做出主動並有效之管理,形成優良的金融商品。當金融商品具有競爭力,具合理利潤,自然可以吸引政府退休基金投入,將國內資本導入國內基礎設施建置。

 
台灣離岸風電產業協會(TOWIA)受邀參加「投資永續台灣-綠色金融新藍圖」公聽會 傳遞離岸風電相關之綠色金融建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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